日前,濉溪縣印發文件,進一步加強民營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等疫情防控工作。
文件提出六個“嚴禁”。要求未規范開設發熱門診(診室)的民營醫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等,一律不得截留、診治發熱患者和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患者。對落實預檢分診,強化首診負責制、嚴格執行閉環管理、核酸檢測頻次,安康碼檢查點設置、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等相關工作操作流程及登記記錄樣式作出詳細規定。
文件要求院前急救服務體系、醫共體各單位要發揮各自職責,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形成工作合力。醫共體牽頭醫院要對各管轄分院進行強化培訓,各鎮衛生院(分院)組織對轄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強化培訓。
濉溪縣在疫情防控措施監督指導方面,也在持續發力。近期共督查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370余家次,141家單位存在不良執業行為,其中衛生院14家,民營醫院9家,衛生室76家,社區服務站9家,個體診所33家。(邢愛華 鄔宏飛)